我院拟对犯罪嫌疑人连祥德、连峰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作不起诉处理,在做出决定前启动公开听证程序。现就案由、公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公告如下:
案由:非法捕捞水产品
犯罪嫌疑人:连祥德、连峰辉
公开审查时间:2021年9月23日9时30分
公开审查地点: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镇政府二楼礼堂
检察官:李孔辉
检察官助理:薛祥威
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
2021年9月16日